绵阳科技城新区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5
四川/绵阳 质疑投诉
绵阳科技城新区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绵阳-2026-01-05 00:00:00
绵阳科技城新区财政金融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绵阳科技城新区财政金融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定制办公家具)(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绵阳市华威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号*幢**#

被投诉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城新区分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兴隆路**附**号

被投诉人: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绵阳科创区玉泉南路**号田森奥林春天三期*幢*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城新区分局绵阳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定制办公家具)(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在进行综合评分时具有明显主观倾向性。

投诉事项*:在本项目现场递交样品时,经现场所有供应商代表所见,以及按本项目评审细则及标准,本项目提交的五份样品并无太大差别,甚至其中第一成交候选人所递交的样品其规格尺寸都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所提交的样品柜子甚至没有门)。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答复我公司质疑时避重就轻,不顾事实,选择性忽视我公司的合理诉求,对我公司关于“请求向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公示本项目评审报告、请求向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公开展示评审过程的录音录像、请求向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公开展示本项目所有样品”的合理诉求未予以答复。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我公司质疑期间擅自允许第一成交候选人在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前提下入场施工(采购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全然不顾项目采购过程及结果疑点重重,严重损害其他诚信供应商的合法利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绵阳科技城新区财政金融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