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6-2028年邮区中心洞泾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备选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
2026-01-05
上海 变更澄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6-2028年邮区中心洞泾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备选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
上海-2026-01-05 00:00:00
上海-2026-01-05 00:00:0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年邮区中心洞泾内部处理业务外包备选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澄 清 函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场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踏勘地点:松江区洞薛路***号。
联系人:刘祖璇/邓毅娜 ,***********/***********;
所有投标供应商需委派授权代表(携带参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人数不超过*人(含*人))至踏勘地点参加现场踏勘,如无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的,视作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情况。
截止至**月**日**:**分前,通过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邮件提交踏勘意向,未在该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踏勘意向的视为不踏勘。若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踏勘视作放弃,不再另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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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现场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踏勘地点:松江区洞薛路***号。
联系人:刘祖璇/邓毅娜 ,***********/***********;
所有投标供应商需委派授权代表(携带参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人数不超过*人(含*人))至踏勘地点参加现场踏勘,如无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的,视作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情况。
截止至*月*日**:**分前,通过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邮件提交踏勘意向,未在该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踏勘意向的视为不踏勘。若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踏勘视作放弃,不再另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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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澄清内容为准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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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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