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1-05 00:00:00
为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新化县****年“国家储备粮源基地”项目建设,根据项目申报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支持范围
(一)现代种业提升行动
支持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良种繁育基地(耐储稻、优质稻、“紫鹊界贡米”等特色品种),开展新品种引进、展示及推广,提升种子质量检测能力,推进镉低吸附品种选育与示范等工作。支持数量不超过*个。
(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提升行动
支持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或新型经营主体,对粮食主产乡镇产后服务中心进行提质改造或新建,支持数量不超过*个。
(三)品牌培育与精深加工提升行动
支持粮油企业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建设高端米制品、功能食品等精深加工生产线,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粮食加工综合利用率;统一“紫鹊界贡米”等区域公共品牌包装标识,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粮食企业参加各类国家级、省级粮食类展销会,完善订单收购溢价机制,提升品牌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支持数量不超过*个(品牌培育项目*个、精深加工项目*个)。
二、财政支持方式及相关条件
*.县级财政采取“先建后补、一次性补助”方式进行支持。除另有规定外,奖补资金不超过申报项目实际投入的**%。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前期费用、人员培训等难以核定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劳务工资等成本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助办公用房、土地购置及租赁费、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用于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休闲特色小镇、博物馆、接待中心、专家楼、生活设施、综合服务区等其他支出。
*.同一项目或设备在其他渠道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或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支持,禁止以其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三、遴选方式和办法
新化县****年度“国家储备粮源基地”建设项目以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原则,本县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及相关经营主体均可参与项目竞争遴选。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项目。
(二)遴选办法:采取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遴选程序:
*.通过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化县****年“国家储备粮源基地”建设项目遴选工作方案》。
*.参选主体按照遴选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遴选结果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
*.遴选过程由新化县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四、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纸质申报资料*份,资料中所涉及的文件须加盖红色公章,同时将***文档发至邮箱*********@**.***。
*、申报截止时间:****年*月**日**:**前,逾期送达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产业发展监督检查股办公室(地址:新化县上渡街道富康路*号县发展和改革局二办公区***室)。
联系人:曾鹏辉*****;*****;*****;联系电话:************
*****;*****;*****;*****;*****;*.
新化县****年“国家储备粮源基地”项目申报材料参考格式
*****;*****;*****;*****;*****;*.
新化县****年“国家储备粮源基地”项目申报表
*****;*****;*****;*****;*****;*.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