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辖区-出让公告】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PPR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01-05
安徽/滁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滁州市-市辖区-出让公告】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PPR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滁州-2026-01-05 00:00:00

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年***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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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年***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年***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问:本项目评分标准第*项中“投标人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的得*分,满分*分”,我们认为该项评分设置、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与倾向性!该项评分标准明显存在违背公平原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已构成限制竞争。建议删除本项得分!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四、比较与评价**.*资信标评分细则*企业实力中“投标人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的得*分,满分*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政府部门的批文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的得*分,满分*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部门的批文扫描件)”。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四、比较与评价**.*资信标评分细则*生产能力评分项目中,如生产线为投标人(含全资的子、分公司)获得并提供的生产线设备发票予以认可。

*.本项目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具体解密时间、质疑及答疑时间均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称:滁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址:滁州市清流西路***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支武、杨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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