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2026-01-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稻城县高海拔天文科学园*天人合一馆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显示屏、显示器等设备采购(六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广路汇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号成发商厦*楼***号
被投诉人:稻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稻城县金珠镇贡巴路一段**号
被投诉人:稻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稻城县金珠镇亚丁路三段*号
四、基本情况
稻城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稻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稻城县高海拔天文科学园*天人合一馆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显示屏、显示器等设备采购(六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付款条件安排不合理。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稻城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