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6-01-05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浙江/宁波-2026-01-05 00:00:00

索引号:******************/**********
主题分类:广播、电影、电视
发布机构:宁波市财政局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甬财文教〔****〕****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文〔****〕**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区(县、市)****年度“*******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指标,待****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号)、《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地财政局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预下达)


宁波市财政局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年**月**日


附件

****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预下达)

单位:万元

区(县、市)

国产影片放映奖励

数字电影***放映系统

合计

海曙区

*.****


*.****

江北区

*.****


*.****

镇海区

*.****


*.****

北仑区

*.****


*.****

鄞州区

*.****

**.*

**.****

奉化区

*.****


*.****

余姚市

*.****


*.****

慈溪市

*.****


*.****

宁海县

*.****


*.****

象山县

*.****


*.**

前湾新区

*.****


*.****

高新区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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