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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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交付/到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到货,**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交付/到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到货,***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质量标准:合格。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一次性全部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
*.本次评标委员会采用*人制,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了本次评标工作的*名外聘专家和*名招标人代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接收的*份投标文件分别进行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初步评审:
经审查,成都中和卓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凯路威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工大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
经审查,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页分项报价表中,“* 网络交换机”中,存在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条(*)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修正“* 网络交换机”报价为“***.**元”。总价为“*******.**元”。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本项目仍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标。
经审查,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查要求,通过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结论如下:
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元,经评审的最终评标价为人民币*******.**元,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元,经评审的最终评标价为人民币*******.**元,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如下:
第一名:成都联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价:*******.**元
第二名:中国航空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价:*******.**元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航空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法律部。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
邮 编:******
联 系 人:曾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号新时代大厦**层
邮编:******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本公示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一次性全部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问题、提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组成。以收到异议文件纸质版原件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原件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文件将不予受理。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航 联系方式:***********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