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025年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6-01-05
安徽/马鞍山 中标结果
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025年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马鞍山-2026-01-05 00:00:00
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年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年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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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年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仰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产城融合示范区安置点*地块荟萃园**幢****室

成交费率工程中标价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当涂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年健身步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商会大厦***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当涂县振兴中路**号

联系人:潘媛媛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室

联系人:王志婷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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