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6-01-05 00:00:00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开竞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污染治理平台建设项目拟公开竞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质及采购要求的代理机构积极参加竞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在现有环境监测设备的基础上,建设广安新桥化工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平台,实现对园区环境监测数据的实时监控、智能调度、异常报警及应急闸坝远程操控、应急资源管理、园区企业污染治理等功能,提高园区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响应能力。
三、代理内容
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污染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在下列授权范围内进行全过程代理招标(采购)工作:
(一)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招标(采购)相关咨询及合理化建议;编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组织报名及资格性审查;协助委托方组织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提供开标场所,组织竞选、评标;组织发放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按要求完成招标(采购)档案归档工作;配合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或招标(采购)项目相关的纠纷;组织评审专家复议、重新评审等;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及时通报招标(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其他招标(采购)项目相关的工作;
(三)向委托人宣传有关采购及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四)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收取,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
五、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招标代理资质;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记注册;
(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
(六)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七)本次竞选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班时间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号);联系人:黄老师,电话:***********。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本次竞选不接受邮寄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此项);
*.没有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保证书;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执业能力佐证资料(如:从业人员资格、办公场地、同类业绩等)。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七、竞选地点和时间
(一)竞选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二)竞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竞选方式
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安排*名工作人员(含*名纪检联系人)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代理机构中,以抽签方式确定*家机构作为中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中选单位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若只有*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的,则在审查资格条件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九、中选结果公告
中选结果在广安经开区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日。
十、其他事项
公示结束后,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代理合同,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代理机构。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
****年*月*日
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污染治理平台建设项目拟公开竞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质及采购要求的代理机构积极参加竞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在现有环境监测设备的基础上,建设广安新桥化工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平台,实现对园区环境监测数据的实时监控、智能调度、异常报警及应急闸坝远程操控、应急资源管理、园区企业污染治理等功能,提高园区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响应能力。
三、代理内容
针对广安新桥化工园区污染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在下列授权范围内进行全过程代理招标(采购)工作:
(一)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招标(采购)相关咨询及合理化建议;编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组织报名及资格性审查;协助委托方组织踏勘现场、召开答疑会;提供开标场所,组织竞选、评标;组织发放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按要求完成招标(采购)档案归档工作;配合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或招标(采购)项目相关的纠纷;组织评审专家复议、重新评审等;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及时通报招标(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其他招标(采购)项目相关的工作;
(三)向委托人宣传有关采购及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四)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收取,由中标(成交)单位支付。
五、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招标代理资质;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记注册;
(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
(六)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七)本次竞选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班时间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青杠街*号);联系人:黄老师,电话:***********。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本次竞选不接受邮寄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亲自到场的不需提供此项);
*.没有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保证书;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执业能力佐证资料(如:从业人员资格、办公场地、同类业绩等)。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七、竞选地点和时间
(一)竞选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二)竞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竞选方式
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安排*名工作人员(含*名纪检联系人)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代理机构中,以抽签方式确定*家机构作为中选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中选单位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若只有*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的,则在审查资格条件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九、中选结果公告
中选结果在广安经开区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日。
十、其他事项
公示结束后,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代理合同,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代理机构。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保与乡村振兴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