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水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勘察测量设计】中选结果的公告(交易公告)
2026-01-05
广东/珠海 中标结果
关于【南水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勘察测量设计】中选结果的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珠海-2026-01-05 00:00:00
广东/珠海-2026-01-05 00:00:00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水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勘察测量设计 |
| 项目业主名称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招标金额: *、招标金额暂估为**.*万元。 *、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乘以**%: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勘察测量费结算费用超过*万元的,应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测量勘察费用进行审核。每个勘察岩芯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现场核实并书面确认,并由设计、勘察人员现场共同拍照确认保存,方可作为结算计费依据设计费以经审批的预算审核价建安费价为计费额。 *、如该费用需经区财审部门审核,则该总服务费用不超过区财审部门的审核金额。 付款方式: *、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地形测量报告后经采购人确认,按收费标准计算地形测量费结算价支付; *、勘察单位提供勘察报告,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批并且施工招标完成后,在收到勘察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及请款函后,发包人按财政拨款程序申请支付至勘察结算费的**%,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按财政拨款程序申请支付余下勘察费。如不需要勘察,则不需支付工程勘察费用。 *、取得预算审核批复后,工程设计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设计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 结算方式: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版)所载标准乘以**%计取。结算费用超过*万元的,应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测量勘察费用进行审核。 (*)每个勘察岩芯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现场核实,并由勘察人员现场拍照确认保存,方可作为结算计费依据。 (*)测量、物探成果完成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作为结算计费依据。 (*)不设预付款,总费用不超过**万元。 (*)如该费用需经区财审部门审核,则该总服务费用不超过区财审部门的审核金额。 |
|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 直接选取 |
|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 |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 |
|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 梅华东路***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