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教学组团)地质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05
北京 招标采购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教学组团)地质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2026-01-05 00:00:00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教学组团)地质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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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教学组团)地质勘察项目

项目内容简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约*.**万平米,包括*栋教学楼、每栋*层,*栋实训楼、*层。

勘察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协助配合发包人完成勘察成果审查;验槽、咨询以及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的勘察服务等项目相关服务;本项目场地详勘及勘察,成果资料须满足基坑支护设计、基础设计和行政审批有关要求。详细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项目地址:北京城市学院顺义区木燕路杨镇段**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投标须知

*、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投标单位必须持有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以上” 资质;投标单位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单位须提供北京地区近三年类似规模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个。

*、本招标项目禁止中标人拆标、分标、转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等因投标所产生的费用。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见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完成后续事项。

*、中标单位进场前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关信息,保证进场人员身体健康并接受我校相关部门检查、监督。

四、招标事宜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报名,投标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如下:

*、招标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上午**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招标报名采用线上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编辑成一个***以下的***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并发送到******@***.***.**邮箱。投标单位请在邮件文本中写清楚投标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邮箱,以便联系;如因书写不清楚、导致联系有问题等情况,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报名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有年检)、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相关证明资质、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需提供一份负责此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为****年*月*日后(截图做为证明资料)。(*)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标书的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报名资料经审核后,统一时间段向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标书。

*、踏勘场地事宜、开标时间、地点事宜,待公告期结束后以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报名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

*、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特别声明:本次招标项目为我校自筹资金项目,项目招标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开标日,各投标单位须准时到达会场,若迟到五分钟即视为弃标;各投标单位单独述标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委闭门评标过程不公开,由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记录评标过程,评委评标采用实名制,当场唱票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场评标结果和考察结果综合确定中标单位。中标结果通过北京城市学院校园网向社会公告。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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