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6-01-05 00:00:00
一、标的物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 * |
聚丙烯酰胺
|
吨 | *** | 年度预估量,分批次发货,以需方通知发货为准 | 庐江矿业 |
使用单位联系人:占富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曾丽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采购超**万元
四、拟供应单位
铜陵市金隆五金机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索理思品牌授权代理商)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现为两台深锥浓密机同时使用,现充填、输尾和粗砂分选后细颗粒处理混合使用,单台深锥浓密机絮凝剂
同类项目:絮凝剂***;设计单耗为** */*。根据絮凝剂工业试验结果,及生产部技术计划室出具的技术报告中得出“尾矿浓度每提高*%可节省胶凝材料成本**万元左右”(空区总体积**.*万**的典型一步骤采场),索理思(上海)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可使充填站实测尾矿浓度在**%***%左右,平均浓度在**%,单耗量在**~***/*;故庐江矿业从****年*月后一直选择使用索理思*****产品。且通过****年至****年使用结果证明,索理思(上海)化工有限公司的****产品可使充填站实测尾矿浓度达**%***%(细颗粒充填底流浓度达*****%)左右,平均浓度达**%,实际絮凝剂使用单耗在***** */*,性能稳定,生产操作便捷易行。且为满足庐江矿业科研攻关、关键工艺需要,****年度絮凝剂拟继续使用索理思***** 产品。因索理思(上海)化工有限公司采取分销模式,授权铜陵市金隆五金机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销,故庐江矿业特指定与授权代理商铜陵市金隆五金机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年度框架合同,继续采购索理思品牌絮凝剂。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聚丙烯酰胺的品牌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提供授权证明),需有三年以上金属矿山聚丙烯酰胺的业绩(****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一年度聚丙烯酰胺的业绩不低于***万元,并至少一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异议人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拟供产品的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铜冠物资公司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