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1号
2026-01-05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1号
江苏/宿迁-2026-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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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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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淮河路*

联系人周盛伟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朱楠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公安局网络大数据作战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不公开采购需求,违反规定。

(二)投诉请求

请求招标人公开采购需求,作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附件。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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