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1号
2026-01-05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1号
江苏/宿迁-2026-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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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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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淮河路*号
联系人:周盛伟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号
联系人:朱楠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公安局网络大数据作战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不公开采购需求,违反规定。
(二)投诉请求
请求招标人公开采购需求,作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附件。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