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2025-09-04 00:00:00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石住建文〔****〕**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石发改函〔****〕***号)有关要求,以及江西中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项目初步设计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乡村振兴公共及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琴江镇、小松镇等**个乡镇。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覆盖**个乡镇,共**个子项,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通信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符合可研批复中的主要建设内容,其中各子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琴江镇
(*)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村琴水组道路整治项目:挂网锚喷防护坡****平方米、毛石挡墙**米、太阳能路灯**盏。
(*)琴江镇建上金鸡石至江背村道路改造工程:片石挡土墙**.*米、涵管共**.*米。
(*)琴江镇兴隆村便民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拆除及弱电工程各*项、排水沟***米、硅**塑胶***平方米、空坪改造****平方米。
*.小松镇
(*)小松镇室外运动场及消防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塑胶地面***平方米、混凝土地面***平方米、沥青路面***平方米;照明及球场灯**盏;围网***米、棚膜****平方米。
(*)小松镇耸岗村道路改造工程:空坪硬化***平方米、挡墙**米、停车位**个、菜园整治****平方米、绿化草坪***平方米及相关其他配套设施。
*.木兰乡
(*)木兰乡杨坊片区道路改造工程:道路白改黑*****平方米、道路修补、病害处置及标线同步实施。
*.高田镇
(*)高田镇高田村、田心村道路改造项目:建筑拆除***平方米、道路硬化****平方米、排水沟***米、菜(空)坪整治*****平方米、健身器材等*套。
*.丰山乡
(*)丰山乡田园福地福村村道路改造项目:道路白改黑****平方米、人行道****平方米、路灯**盏、绿化**株、河堤挡墙**米。
*.屏山镇
(*)屏山镇屏山社区道路改造项目:白道路改黑*****平方米、人行道****平方米、公交站*座、污水井抬高**个。路沿石、标线及树池同步实施。
*.大由乡
(**)大由乡客家传统民俗街提升改造项目:白改黑*****平方米、彩色透水路面***米;防浪墙***.*米;雨水井**个、排水管线***米、绿化约***平方米。
*.龙岗乡
(**)龙岗乡圩镇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篮球场改造***平方米、新建羽毛球场***平方米、运动广场***平方米、绿化***平方米、排水沟***米。
(**)龙岗乡白莲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新建道路****平方米、围墙***米、排水管网***米、绿化****平方米。
*.赣江源镇
(**)赣江源镇友联村街背—洋和村大排道路改造项目:白改黑****平方米、新建停车场****平方米、健身场地***平方米、绿化****平方米。
**.横江镇
(**)横江镇横居道路防护工程:河道清淤****平方米、新建挡墙****立方米、地基回填****立方米。
**.珠坑乡
(**)珠坑乡珠坑村、三和村道路改造工程:白改黑****平方米,含路面修补、病害处治、标线等;现状路面修缮*****平方米;减速带*条。
(**)珠坑乡珠坑村沿江前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生态停车场***.*平方米、便民广场***平方米、篮球场改造****平方米、菜园整治***平方米、村道及池塘周边整治、休闲配套*组、健身器材*套及配套绿化。
**.城区项目
(**)琴江镇西外村骑马岭道路改造项目:新建/改造排水沟***米、*****–***双壁波纹管***米、雨水井**座、清淤及盖板更换。
(**)小松镇小松村至琴江镇花园村道路整治项目:人行道透水砖****平方米;路灯***盏、信号灯*套;绿化****平方米、行道树及景石同步实施。
(**)琴江镇长天村至小松镇小松村连接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道路三段共***米(宽*.****米),沥青面层**厘米、水稳基层**厘米、级配碎石底基层**厘米。
二、关于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道路建设、基础设施提升等设计。
三、工程概算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万元,设备购置安装费用为****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万元,基本预备费用为***.**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件)。
四、请项目单位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五、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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