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七中学教育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更正事项
2026-01-05
宁夏/中卫 变更澄清
中卫市第七中学教育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更正事项
宁夏/中卫-2026-01-05 00:00:00

中卫市第七中学教育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七中学教育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规定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相应补充调整: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其他补充事项中内容补充:(*)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现变更为****年**月**日*:**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文件”模块。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补充。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黄河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徐宁江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强

电话:***********

五、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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