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6-01-05 00:00:00
石峰区河道保洁作业项目(*********年度)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石峰区河道保洁作业项目(*********年度)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石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峰区河道保洁作业项目(*********年度)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成交公告
更正内容:投标供应商名称
更正前: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评审报价(元)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排名 |
株洲市顺鑫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湖南群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安徽万晟公共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江西腾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湖南北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广州百诚环保清洁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株洲田心产投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湖南领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 | / | / | / |
特殊情况:因为安徽万晟公共服务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群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腾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市顺鑫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报价相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款“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根据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的排序,*号球代表安徽万晟公共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号球代表湖南群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号球代表江西腾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号球代表株洲市顺鑫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随后在*号、*号、*号、*号四个球中进行随机摇号,第一个摇出*号球,第二个摇出*号球,第三个摇出*号球。故此本项目的第一名为株洲市顺鑫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名为湖南群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名为安徽万晟公共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
更正后: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评审报价(元)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排名 |
株洲市顺鑫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湖南群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安徽万晟公共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江西腾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湖南北城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广州百诚环保清洁工程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 | *******.** | / |
株洲田心产投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广州升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合格 | 不合格 | / | / | / |
湖南领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不合格 | / | / | / | / |
特殊情况:因为安徽万晟公共服务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群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腾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市顺鑫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报价相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款“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根据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的排序,*号球代表安徽万晟公共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号球代表湖南群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号球代表江西腾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号球代表株洲市顺鑫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随后在*号、*号、*号、*号四个球中进行随机摇号,第一个摇出*号球,第二个摇出*号球,第三个摇出*号球。故此本项目的第一名为株洲市顺鑫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名为湖南群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名为安徽万晟公共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成交公告的组成部分,成交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成交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罗永光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石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号
联系人:邹芸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江湾一号五栋***门面二楼
联系人:罗永光、肖俊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