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城大健康产业论坛”策划执行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5
江苏/泰州 质疑投诉
“中国医药城大健康产业论坛”策划执行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泰州-2026-01-05 00:00:00

“中国医药城大健康产业论坛”策划执行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中国医药城大健康产业论坛”策划执行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医药城大健康产业论坛”策划执行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医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号,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座*楼西侧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泰州医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号,泰州市海陵南路***号华诚大厦*座*楼西侧,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该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用户需求不明确、不完整,未明确具体的物料清单、无验收标准,导致供应商报价依据不足无法合理响应需求及针对性报价。\*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技术评审部分评审因素未进行量化、缺乏明确打分依据,评分标准存在主观性、模糊性,导致评审结果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投诉事项*.该项目商务部分评审项【企业实力***点】评分标准的设置存在不合理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投诉请求:*.此次中标结果无效。\**.终止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及财政支出工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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