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6-01-05 00:00:00
双峰县民政社工站项目(两年)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号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双峰县益馨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民政社工站项目(两年)
*、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号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社工站工作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居民医保、绩效、工龄补贴、节日补助、职业资格证补贴、能力提升、服务活动、管理费、税金等相关费用。
*、是否分包:否
*、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尹立群 ***********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肆佰肆拾壹万零捌佰伍拾陆元贰角壹分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以二年为一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进行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两次评估,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运营机构。第一年度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经双峰县财政同意后拨付合同金额的**%,并于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合同金额的**%,剩余**%待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服务期限:*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方式:根据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服务内容执行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备案单位*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民政局会议室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