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顺)财采决〔2025〕16号
2026-01-05
广东/佛山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顺)财采决〔2025〕16号
广东/佛山-2026-01-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等设备一批项目(采购包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主楼******

法定代表人:丁建伟

被投诉人*: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社区金沙大道**

被投诉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相关供应商:广东升捷仪器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珠路**********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广州中

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等设备一批项目”采购包*(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不具备代表性,对中小企业产品有歧视性。*.招标文件具有不可竞争性,与国家政策不符。*.采购需求指向特定品牌,影响公平竞争,不合理。*.招标文件付款期限太长,付款方式不合理。*.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将净磁体重量(***%液氦):≤******(*.*)作为重要性参数,具有排他性,设置不合理。*.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将磁体最小孔径:≥**** (▲*.**)作为重要性参数具有排他性,设置不合理。*.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将最大液氦容量(***%填充时液氦容量):≤*****(▲*.**)作为重要性参数,具有排他性,设置不合理。

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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