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6-01-05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的函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我局组织的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审查,规划编制单位已根据审查小组意见完善修改报告,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根据审查小组意见和已修改的报告书,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控制开发规模,在规划实施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年)修编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
****年**月**日,受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南平市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权管理技术中心在南平市建阳区主持召开《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会的有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规划实施单位)、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等部门代表及随机抽取的*名专家共计**人。会上审查小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规划概况以及《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划概述
(一)规划范围
指延平区管辖范围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二)规划总体目标
预测到****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亩,渔业总产量*****吨。
其中:
(*)池塘:稳定普通池塘养殖****亩,产量****吨;
(*)工厂化设施:发展工厂化****亩,产量****吨;
(*)水库:稳定水库养殖面积*****亩,产量达****吨,以发展水库生态养殖、保水渔业和休闲渔业为主。闽江水口库区延平段禁止网箱养殖(包括库湾);
(*)稻田:倡导将宜渔的连片稻田优先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亩,产量达***吨。
(三)规划布局
区域布局总体设置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大区域,其中禁止养殖区**个;限制养殖区共**个;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工厂化养殖和稻田养殖区。
二、对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的基础上,对延平区淡水养殖水域滩涂现状和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评价,分析了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的影响,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提出了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三、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的总体评价
从总体上看,《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南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南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要求。规划实施可能对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此外,规划养殖区域较为分散,现有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及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率较低,局部流域水环境容量不足,规划实施存在环境制约因素。因此,须按照报告书和审查小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内容,合理规划养殖布局及规模,提升养殖产业污染治理水平,强化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预防或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确保流域水质类别不降低、出境断面和汇入上一级河流断面的污染物浓度不增加,促进流域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在依据《报告书》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方案、完善并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效预防或减轻《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基础上,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规划》总体可行。
四、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意见
(一)优化《规划》规模与养殖方式
结合所在流域的环境承载力优化养殖模式,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鼓励发展不投饵、不投肥的生态养殖,禁止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养殖,控制水库投饵类、施肥类养殖,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严格限制冰鲜杂鱼等直接投喂。严格控制水产养殖总量。
(二)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布局
延平区规划目标调整为全区水产养殖面积*****亩,渔业总产量*****吨;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为禁止养殖区;禁止占用耕地开展除稻田养殖外的水产养殖;将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和水质无法稳定达标的流域划入限制养殖区,确保水产养殖不造成水源保护区和水质无法稳定达标的流域水质恶化。
(三)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规划》实施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前提,坚持“以水定产”,合理确定水产养殖业发展规模、结构和布局,并通过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削减和流域生态修复,提升生态养殖比例和污染防治水平,在满足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
鳗鱼养殖应对标淡水池塘养殖企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我省行业用水定额的先进值等要求;对不符合养殖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现状养殖企业开展整治,同步开展废弃养殖设施清理。加强池塘和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采取先进的治理工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有效控制水产养殖的面源污染,水产养殖产生的底泥、尾水处理污泥和废塑料等固体废物,应按规范合理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严格使用白名单中水产养殖投入品,不得非法使用其他投入品,做好病死水产养殖品、药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和安全规范化管理。
(五)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
根据《规划》布局、规模、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特征污染物排放状况等,建立和完善地表水监控体系,重点做好流域水环境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鳗鱼养殖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安装废水流量、总氮、总磷等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做好取水水量、饲料等投入品统计管理;建立健全流域环境风险防范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五、对规划的建设项目环评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对符合《报告书》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具体建设项目,可将《报告书》结论作为重要依据,其环评文件中选址、规模分析内容可适当简化。应重点关注对所在小流域、湖库的水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从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环保对策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明确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审查小组
****年**月**日
附件*
《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罗 靖 |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 工程师 |
陈 瑶 |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 副科长 |
吴 琼 |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农经股负责人 |
施细妹 | 延平区自然资源局 | 工程师 |
郑智中 | 延平区水利局 | 股长 |
胡宗龙 | 延平区林业局 | 工程师 |
郑育毅 | 福建师范大学 | 教授级高工 |
李延风 |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甘健彪 |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蔡文洁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郑 樑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卓春晖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李锦月 |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 | 高级工程师 |
抄送: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