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6-01-05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富屯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富屯工业副产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福建富屯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福建富屯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富屯工业副产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福建富屯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富屯工业副产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水北街道水北居委会药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利用现有厂区土地建设钢结构厂房及仓库等附属设施,购置粉磨机、成型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 万平方米石膏砌块、**万吨特种砂浆、**万吨建筑石膏粉等产品。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根据福建润山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已采取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项目设备冷却水经循环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地面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合理布置厂区布局,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函告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负责。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
福建润山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