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北安市东胜中心校房屋对外租赁市场价值拍卖项目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2026-01-05
黑龙江/黑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交易公告】北安市东胜中心校房屋对外租赁市场价值拍卖项目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黑龙江/黑河-2026-01-05 00:00:00

【交易公告】北安市东胜中心校房屋对外租赁市场价值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北安市东胜中心校所属房屋租赁权拍卖交易公告

一、拍卖标的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北安市东胜中心校委托,我司定于****年*月**日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的租赁权:
标的名称:北安市东胜中心校所属房屋租赁权
标的地址:北安市东胜中心校西侧厢房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元/年(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 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贰仠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竞买人需承诺租赁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要求(如不得用于经营危险品、噪音扰民等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业);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瑕疵声明及风险提示
*. 标的现状:
房屋为现状出租,竞买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周边环境及潜在瑕疵;
房屋可能存在老化、损坏或需维修的情况,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修缮并承担费用;
房屋用途需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租。
*. 租赁限制:
租赁期间,买受人需遵守学校教学安排,不得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租赁期满后,委托方有权收回房屋,买受人需无条件腾退并恢复原状;
如遇政策调整或学校规划变更,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仅退还剩余租金,不承担其他补偿责任。
*. 其他声明: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
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等费用;
标的交付后,因租赁引发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报名方式: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提交报名材料;
*.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 竞价方式:网络增价拍卖,价高者得。
拍卖人声明:拍卖人仅对拍卖流程的合法性负责,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审慎参与竞买,一经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或拒付租金。

黑龙江宏仁拍卖有限公司
夏先生***********
****年*月*日
附件: 补充说明.***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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