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1-04 00:00:00
新站区生态公园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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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区生态公园零星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区生态公园零星工程答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
*、询比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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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费 |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的项目预算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为附件*对应表格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的**%,每标段收取金额不足****元的按照****元最低标准收取。 (*)以上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以上费用代理机构有权从询比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二、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编制费:成交人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下述标准向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缴纳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编制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编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皖价服(****)**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收取,不足****元的按照****元收取。 注:以上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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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的项目预算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为附件*对应表格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的**%,每标段收取金额不足****元的按照****元最低标准收取。 (*)以上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以上费用代理机构有权从询比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
*、本询比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两年(约***日历天)。
*、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综合评估*具体评分细则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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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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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商务评分标准 (**分)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分,最高得**分。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 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出具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资料。 (*)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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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匹配度* |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本项目的匹配度进行评审,优秀得*<*≤*分,良好得*<*≤*分,一般得*<*≤*分。 备注:匹配度为项目类型、项目内容等,包括售楼部、营销中心、展示区、示范区、样板房等。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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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综合匹配度* |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品牌房企合作情况进行评审,*个业绩均为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优得*分,*个业绩均为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优得*分,没有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差得*分。 备注:品牌房企是指全国性规模房企前二十强或安徽省房企十强,具体名单详见附录*和附录*。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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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技术评分标准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从以下几个方面: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 *.提供劳动力安排、物资供应计划; *.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 优秀得**<*≤**分,良好得*<*≤**分,一般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语言精练度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议: ①页面排版要求:纸张:**;行距:固定值**磅;页边距:上*.*厘米,其余均为*.*厘米; ②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编制篇幅: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页; ④投标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及需要,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编制。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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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承诺 |
投标人承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另外提供金额为本项目结算价款*%的质量担保(质量担保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期限为三年)。 注:承诺格式自拟,提供的承诺不低于上述要求的,得*分。承诺低于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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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价格分 (**分) |
(一)评审基准价计算 *.确定评审价 评审价=响应函费率报价; *.纳入评审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通过有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的评审价; (*)**%≤评审价≤**%; *.计算评审价平均值 以通过上述“*.纳入评审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响应文件的评审价作为有效评审价;如出现无法计算评审价平均值的情况,评审小组将否决所有询比。 对所有有效评审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个较高有效评审价和*个较低有效评审价,取其他有效评审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审价平均值。设有效评审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当*≤*,*=*; (*)当*<*≤**,*=*; (*)当**<*≤**,*=*;以此类推。 *.确定评审基准价 评审基准价=评审价平均值。 评审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二)对应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偏差率=***%×(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评审价得分计算: ①如果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偏差率*******; ②如果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偏差率*******。 其中:*=**,**=*.*;**=*.*。 当评审价得分为负时,均按*分计算。 注:评审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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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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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
*.投标人业绩(如有)和项目经理业绩(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投标人满足下述要求的与品牌房企或其参股公司签订的有效合作业绩才予以业绩综合匹配度加分: (*)如投标人签订合同的业主单位名称与附录中所列品牌房企全称相同的,可不需要截屏打印业主单位信息,可以直接认定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合作业绩。 (*)如投标人签订合同的业主单位名称与附录中所列品牌房企全称不同或部分相同的,业主单位为品牌房企参股公司的,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并截屏打印业主单位的相关信息,截屏打印信息资料应包含业主单位的企业名称、参股股东信息等,股东信息需向上追溯至参股股东的母公司(如有),只有截屏打印资料显示的参股股东(母公司)企业全称为上表中所列品牌房企企业全称之一的才能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合作业绩,详见下列举例: 例如:投标人某甲与某业主单位**签订了合同,**的参股股东为**,**的参股股东为**,**的参股股东为*,*公司企业全称与上表中所列某品牌房企企业全称相同,则投标人某甲需将业主单位**、**、**的企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并截屏打印,其中在**的企业股东信息中能反映出参股股东*公司企业全称与上表中所列某品牌房企企业全称相同,则认可投标人某甲与某业主单位**间的合作业绩为与品牌房企的有效合作业绩。未按此要求提交相关企业信息的将不予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有效合作业绩。 (*)如因品牌房企境外上市、企业重组变更等原因以致参股股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股东经查询为外资(含港澳台)公司或股东无法查询的,但其又确属于品牌房企参股的项目,可在截屏打印业主单位股东信息后并附加证明,该证明只需列出该业主单位为以上表中所列品牌房企的参股公司即可,满足此条件的认可为投标人与品牌房企有效合作业绩。 (*)以上要求的业主单位信息截屏打印资料应与合同业绩一一对应,每份合同业绩后均需附此截屏打印资料(直接与品牌房企企业全称单位签订的合同不需要)。 *.投标人提供的奖项中登记的名称信息如和投标人存在差异的,但奖项确为投标人的所获荣誉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合同或业主证明函,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投标人提供的奖项中登记的知名房企如果变更名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为减少合同扫描工作量,每份合同一般只需扫描封面、工程概况(如合同金额、规划内容等询比文件要求的关键评审要素)、合同签章页、合同项目经理页等评审涉及到的相关内容。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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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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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商务评分标准 (**分)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得*分,最高得**分。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 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出具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资料。 (*)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业绩不得作为本项加分业绩。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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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技术评分标准 (**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从以下几个方面: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 *.提供劳动力安排、物资供应计划; *.针对本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 优秀得**<*≤**分,良好得*<*≤**分,一般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可行性、语言精练度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议: ①页面排版要求:纸张:**;行距:固定值**磅;页边距:上*.*厘米,其余均为*.*厘米; ②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编制篇幅: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页; ④投标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及需要,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编制。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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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担保承诺 |
投标人承诺: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另外提供金额为本项目结算价款*%的质量担保(质量担保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期限为三年)。 注:承诺格式自拟,提供的承诺不低于上述要求的,得*分。承诺低于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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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价格分 (**分) |
(一)评审基准价计算 *.确定评审价 评审价=响应函费率报价; *.纳入评审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通过有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的评审价; (*)**%≤评审价≤**%; *.计算评审价平均值 以通过上述“*.纳入评审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响应文件的评审价作为有效评审价;如出现无法计算评审价平均值的情况,评审小组将否决所有询比。 对所有有效评审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个较高有效评审价和*个较低有效评审价,取其他有效评审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审价平均值。设有效评审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当*≤*,*=*; (*)当*<*≤**,*=*; (*)当**<*≤**,*=*;以此类推。 *.确定评审基准价 评审基准价=评审价平均值。 评审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二)对应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偏差率=***%×(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评审价得分计算: ①如果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偏差率*******; ②如果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则评审价得分=*+偏差率*******。 其中:*=**,**=*.*;**=*.*。 当评审价得分为负时,均按*分计算。 注:评审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招标文件**页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匹配度*: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本项目的匹配度进行评审,优秀得*<*≤*分,良好得*<*≤*分,一般得*<*≤*分。备注:匹配度为项目类型、项目内容等,包括售楼部、营销中心、展示区、示范区、样板房等。*、投标人业绩综合匹配度*: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品牌房企合作情况进行评审,*个业绩均为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优得*分,*个业绩均为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优得*分,没有品牌房企合作业绩评审为差得*分。备注:品牌房企是指全国性规模房企前二十强或安徽省房企十强,具体名单详见附录*和附录*。
这两条品牌房企要求是否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呢?这两条评分要求能否去掉?
回复:详见本答疑第一部分:询比文件澄清第*条。
*、本项目的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具体以什么时间为准?
回复:本询比项目的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