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6-01-04 00:00:00
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二期)*滨河大道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于****年**月**日**:**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二期)*滨河大道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 期: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质量要求:(*)勘察: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勘察规范和标准,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能顺利通过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类
*.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平(组长)、黄功炎、王绍锭、鄢敏、朱振、梁萍、谢有文
三、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四、评委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
合格的入围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福建省尤溪瑞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余昌渭、闽**************** |
|
福建省尤溪县元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江见明、闽**************** |
|
福建省金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郑基煌、闽**************** |
|
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孔祥慧、晋**************** |
|
福建中天鼎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中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柯东、闽**************** |
五、定标委员会投票结果及理由
本项目定标因素设置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答辩因素。故要求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的答辩因素、服务因素、团队因素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名投票,结果如下: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得票 |
|
福建省尤溪县元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江见明、 闽**************** |
* |
|
福建中天鼎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中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柯东、 闽**************** |
* |
|
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孔祥慧、 晋**************** |
* |
|
福建省尤溪瑞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余昌渭、 闽**************** |
* |
|
福建省金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郑基煌、 闽****************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福建省尤溪瑞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余昌渭、证号:闽****************;
理由:根据招标文件的定标因素,综合评定:福建省尤溪瑞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合体方:(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最优;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林旺潮、吴晓明、陈文娟、林理建、严秀清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号*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幢*座艺术馆**楼****、****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邓金珠、裴闽、金玉玲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尤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三明尤溪城区滨河大道*号(经贸大楼)*层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