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6-01-04 00:00:00
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产业导入部分工程)大门及围墙
同类项目:围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灵璧景和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产业导入部分工程)大门及围墙工程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产业导入部分工程)大门及围墙工程
项目编号:**************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评标结果
**包(双孢菇高效种植示范基地):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皓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中宇建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包(食用菌基料生产基地):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泰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正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包(双孢菇种植共富带动基地):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正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朋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座***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招标人:灵璧景和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产业导入部分工程)大门及围墙工程澄清公告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杨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产业导入部分工程)大门及围墙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二、澄清、修改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为****年*月*日**时**分。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灵璧景和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