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分拣、压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2026-01-04
四川/达州 变更澄清
达川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分拣、压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四川/达州-202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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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分拣、压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第*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达川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分拣、压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补遗*号文件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的达川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和分拣、压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行政监督部门修改为:单位名称: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代理服务费修改为:?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参照“计价格[****]****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规定下浮**%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三、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达州市达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