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1-04 00:00:00
笛形管加工设备*真空退火炉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 * 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无。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深圳市瑞乐维科技有限公司。评标情况:深圳市瑞乐维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存在*项初步评审项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资格评审标准”中对“资质要求”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即“……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控股或参股公司,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该投标人未提供非外资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承诺函,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评标情况: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存在*项初步评审项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条“资格评审标准”中对“资质要求”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即“……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控股或参股公司,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该投标人未提供非外资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承诺函,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投标人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综合上述评议,深圳市瑞乐维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经评标委员会判定本项目不具备竞争性,不再对江苏华苏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汉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审计部。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武汉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号
联系人:王俊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号远大中心*座**层
联系人:刘思梦、潘雅洁、温傲
电话:************、************、************
邮箱:*************@***.***
- 招标人联系人:王俊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思梦、潘雅洁、温傲
-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