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4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04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用户体验研究特色方向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耀佳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

被投诉人: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轻化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级学科下用户体验研究特色方向建设(*****************),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品牌“七鑫易维”的制造商不是诚信的制造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