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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 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号)的要求。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职称。
*、信誉要求:自 ****年*月*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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