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河稍刘等自然村路灯架设 成交结果公告
2026-01-04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河稍刘等自然村路灯架设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6-01-04 00:00:00
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河稍刘等自然村路灯架设 成交结果公告 **********
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河稍刘等自然村路灯架设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河稍刘等自然村路灯架设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津元村原三元地税分局**幢***室

成交价格:*****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河稍刘等自然村路灯架设

服务范围: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河稍刘等自然村路灯架设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卫东、王斌、刘表宏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项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龙湖街道竹园路**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金玺商务写字楼、镜湖区绿地新都会

联系方式:***********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