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2026-01-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充卫生职业学院(筹建)信息化建设及通用办公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号
被投诉人: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充卫生职业学院(筹建)信息化建设及通用办公设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中,多项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存在明显的唯一性或品牌倾向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官网截图”等作为证明材料,变相要求提供特定品牌独有的非公开或特定格式资料,构成歧视性条款。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及第五章中,要求对多项特定功能进行“投标现场演示”,且必须“使用真实系统进行演示”,该要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对非特定品牌供应商构成实质性障碍,属于不合理的条件。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南充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