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1-04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成都-202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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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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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总队(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总队(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成都好管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其他服务 | *(项) | ¥*,***,***.** | ¥*,***,***.** | *.所有食材新鲜优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日常食材的配送品种和数量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存在保质期的预包装类食材在交货时,须在前*/*保质期内送货验收,随货附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所配送食材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应保证所有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 *、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相关要求。 *、如产品涉及预包装,包装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等相关信息。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武侯区武侯祠大街***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