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1-04 00:00:00
卓越南路(南淝河路*锦绣大道)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卓越南路(南淝河路*锦绣大道)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卓越南路(南淝河路*锦绣大道)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卓越南路(南淝河路*锦绣大道)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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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款的有关要求。我方疑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监理报酬清单”,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答: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奖项、荣誉”: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总监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或先进)监理工程师或优秀(或先进)总监理工程师荣誉:地市级及以上的得*分,本项满分*分。我方疑问:拟派总监在其他单位从业时所获得上述荣誉,是否予认可?
答:予以认可。
*.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为事业单位,其名称发生变更(如某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变更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说明:事业单位无工商变更信息)
答:如合同甲方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出具的关于自身更名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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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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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