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01-04 00:00:00
江油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智能管理系统(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智能管理系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更正内容如下: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由“无”更正为“*.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期:本次项目所购系统及全部子系统质保期三年,自整体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三年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线上线下维保服务和功能升级服务。硬件部分按“三包”执行。(*)服务期内提供软件定期升级服务,保证更新及时性,使用户客户端软件始终为最新版本。(*)在质保期内提供*×**小时技术支持、每季度对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至少一次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纸质版)。(*)维保费:质量保修期内免费维保,超出质量保修期维保费用不得超过建设清单第一项成交金额的*%,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在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合同其他条款:(*)本次项目包含所有安装、调试、接口费用,若此次项目新增硬件或其他,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负责任何后续新增费用。实施过程中需要现有检验、检查、平台、***等信息系统厂商配合,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江油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油市人民医院
地址:江油市纪念碑街中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股**
电话:************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