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2026-01-04 00:00:00
延津县民生路小学餐厅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延津县民生路小学餐厅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延津县民生路小学餐厅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标段编号:(县区)新交****************
二、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三、评标结果
投标人名称 | 河南省易阳中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华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嘉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景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豫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费率 | 施工中标价的*.***%(不包含设备) | 施工中标价的*.**%(不包含设备) | 施工中标价的*.***%(不包含设备) | 施工中标价的*.**%(不包含设备) | 施工中标价的*.***%(不包含设备) | 施工中标价的*.***%(不包含设备) | 施工中标价的*.***%(不包含设备) | 施工中标价的*.***%(不包含设备) |
项目总监 | 邹建锋 | 王东战 | 焦锡鹃 | 张俊安 | 洪宇 | 闫敏 | 杨亚林 | 孙世良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日历天) |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名称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河南省易阳中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邹建锋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河南华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王东战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河南嘉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焦锡鹃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河南景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张俊安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河南豫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洪宇 | 房建监理工程师 | ******** |
河南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闫敏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杨亚林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孙世良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单位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时间 | 中标金额 |
*.*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业绩
单位名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标时间 | 中标金额 |
四、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废标原因 |
* | 河南新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要求 |
五、报价修正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评审价格 |
* | 河南华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河南省易阳中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河南豫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河南景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河南嘉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河南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 |
六、定标时间及地点:
定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定标会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参加定标会议)
十、公告发布情况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十二、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五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开元街道建筑业服务中心***室
联系人:王超
电话:***********
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李先生***********
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授权代表应为本单位人员(授权代表应携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