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5-12-10 00:00:00
发改局:南武发改核〔****〕*号 关于武鸣区****年度供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武鸣区****年度供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
核准的批复
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核准***;武鸣区****年度供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南武水司报〔****〕**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管道接近使用年限、管材老旧、管道漏损的现实问题,改善项目区的给水管网硬件条件,提高供水稳定性,更好地满足区域用水需求,实现全区域供水安全的目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南宁葛东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武鸣区****年度供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同意建设武鸣区****年度供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起止路线等):武鸣区标营一品小区、香山小区、东鸣路一里、东鸣一支路(原妇幼一带)、五岭路(气象局一带)、育才路和香山大道,管道主要敷设于人行道下。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拟对南宁市武鸣区*条道路上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道进行改造更换,改造管径为**********,改造长度为*****,管材拟采用热镀锌钢管和**级球墨铸铁管。
五、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详见本批复所附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供水管改造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供水管道路由方案规划的意见》、《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出具供水管道路改造工程建设意见的复函》等。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意见、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在*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十二、项目业主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实时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其他前期手续信息,每月月底前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如不按时报送,将会把项目纳入异常名录。
十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印发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武鸣区****年度供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设计 |
|
|
|
|
|
|
核准 |
|
|
建安工程 |
|
|
|
|
|
|
核准 |
|
|
监理 |
|
|
|
|
|
|
核准 |
|
|
设备购置费 |
|
|
|
|
|
|
核准 |
|
|
其他 |
|
|
|
|
|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核准该项工程建设的招标方案。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 本表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
(注: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万的不采用招投标;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以下不进行招投标;勘察、设计、监理单项估算投资低于***万的不采用招投标。
审批部门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