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6-01-04
浙江/湖州 质疑投诉
长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浙江/湖州-2026-01-04 00:00:00
浙江/湖州-2026-01-04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杭州臻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新能源压缩车、新能源洒水车、果壳箱收集车等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杭州臻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河区长河街道江汉路****号钱龙大厦****室**
五、基本情况
在政府采购检查中,发现长兴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新能源压缩车、新能源洒水车、果壳箱收集车等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供应商存在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经核查,发现杭州臻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属于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项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元的*‰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捌拾伍元整(¥*****.**)。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