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都区政府南院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6-01-04
河北/邢台 变更澄清
襄都区政府南院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河北/邢台-2026-01-04 00:00:00

襄都区政府南院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 【打印】

襄都区政府南院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襄都区政府南院局部装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条款*.*.*”变更为:“*.*.*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

*)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解密的;

*)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做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地址、***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

(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

*、原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附表*:资格审查表注:以上评审任意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变更为“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任意一条不通过,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邢台市襄都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址:邢台市顺德路***号

联系方式:王文文************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

联系方式:李珂************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珂

电  话:************

【关闭窗口】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