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6-01-04
黑龙江/鸡西 招标采购
鸡东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鸡西-202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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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服务范围:涵盖鸡东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鸡东县中心大街***号,四个派出法庭其中平阳法庭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平阳镇镇政府院内;鸡林法庭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鸡林乡政府;哈达法庭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东海镇镇政府院内;兴农法庭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兴农镇***县道沿线,具体包括:室内外全域、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大厅、院机关办公室、会议室、公共走廊、楼梯间、网络机房、党建室、法官书苑、锅炉区域、洗漱室、卫生间、健身房、收发值班室、法警队安检大厅、羁押室、羁押通道、档案室及院内公共区域、绿化区域等所有指定场所。
服务内容:详见比价通知书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中心大街***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鸡东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鸡东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