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险(2次)】【安全生产责任险(2次)】2026-01-04
2026-01-04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安全生产责任险(2次)】【安全生产责任险(2次)】2026-01-04
安徽/六安-2026-01-04 00:00:00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施工一工区】*安全生产责任险(*次)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施工一工区安全生产责任险(*次) 采购文件答疑

各潜在供应商,现对潜在供应商发出的疑问作出澄清如下:

问题*:采购文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方案及投保明细,特别约定*、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或第三者人员发生死亡事故时,无需提供安监证明(应急管理局证明)或建筑主管部门证明。该条我们公司无法响应。我们公司可以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附加生产安全事故补充约定条款: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险合同约定的生产安全事故,虽被保险人未能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但提供了其他可以证明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报告且保险人认可的,保险人同意按照主险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请问这样是否可行?

回答:根据公司要求,该条款不允许修改。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本次答疑发布有任何异议,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人:第九工程分公司淠河防洪治理工程(霍邱段)施工一工区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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