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6-01-04
浙江/衢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2026-01-04 00:00:00
浙江/衢州-2026-01-04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柯城区乡镇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昌盛大街***号瑞泰澜庭号楼单元***
被投诉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号
被投诉人*:衢州市行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须江路财富中心*号楼***室
五、基本情况
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提起关于*********年柯城区乡镇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编号:*************)的投诉,本机关经审查后不予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提出质疑、提起投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第款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你公司在本项目评审中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之后的评审活动对你公司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你公司与符合性审查行为之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不具有利害关系,不具备对符合性审查行为之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相应质疑、投诉的资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