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6-01-02 00:00:00
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的时代背景下,政府采购工作被赋予了更高的期望与要求。在实际生活中,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仍会出现不明确、不具体、不规范、不严谨等诸多问题,在实践中经常引发各种争议,甚至导致因采购需求存在重大缺陷或歧义而导致采购失败。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政府采购文件内部会审工作制度(****版)》,我中心切实做好采购文件内部会审工作,*********年,会审项目***个,会审率**%。会审期间,我们及时发现了采购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建议采购人进行了修改,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核验工作职责,确保了政府采购项目有序开展。
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月—****年**月,我们对***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进行核验,发现**%的采购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资格条件不正确、不匹配,采购需求不科学、不合理,采购需求存在差别性倾向性歧视性内容、未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若未通过会审工作及时予以纠正,将影响项目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相关问题具体如下:
(一)资格条件不正确、不匹配。
*.设定的资质等级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三中心”剧场设备项目采购的是货物,却要求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
*.设定的资质等级超出项目所需的最低资质等级要求。“江安县****年高效节水灌溉(现代农业项目区)结余资金项目”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点描述为:“提供近*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因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新公司请提供新公司成立相关证明材料);近*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因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能提供全套财务报表的新公司请提供新公司成立相关证明材料);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之间用分号隔开,要求供应商全部满足。该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相关要求。
(二)采购需求不科学、不合理。
*.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项目本身没有关系。如某医院采购物业服务项目评审因素详细评审“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 *.项目经理:(*人) ①年龄*****岁,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分(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②具有物业项目管理服务*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得*分(须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或劳务服务合同)。 ③具有会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得*分(须提供会计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本项最高得**分。”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会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评分细则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相关规定。
*.采购需求未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导致供应商无法实质性响应。如江安县橙乡幼儿园分园信息化采购项目将音频控制终端、空调(**)、空调(*.**)、教学电脑、笔记本电脑、多功能打印机、平板、智能办公本等项目纳入********* 空调机相关品目,采购文件品目分类错误,导致供应商无法实质性响应。
(三)采购需求存在差别性、倾向性、歧视性内容。
*.有的采购需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部分采购人评审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供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注册备案的资料等。如“江安县职业技术学校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设施设备采购”评分细则“售后与履约实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所投台式计算机在本市设有维修站或承诺中标后建立维修站得*分,提供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相关规定。
*.有的采购需求具有倾向性。江安县总工会“三中心”剧场设备项目采购需求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承诺:若项目成交,则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一)扩声系统中音箱、功率放大器、调音台、处理器(二)***显示屏系统中显示屏、配电柜及视频控制器”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技术参数所对应的相关检测报告及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江安县铁清镇中心幼儿园触控一体机采购文件**页“白板软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条“软件制造商获得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证明材料。”该两个项目相关条款均违反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号)第一条第三款“严禁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将国务院明令取消或下放至行业协会的资质认证,政府部门已经禁止或者停止进行的称号、排序、奖项等内容,以及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符合性审查事项”相关规定。
(四)未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未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如采购标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的,但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如采购家具、电脑等未落实节能、环保相关优先和强制采购政策,或者错误将不是强制节能产品的采购标的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如江安县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扫描仪、***寸电视、扫描打印一体机(彩色)不是强制节能产品采购人错误标为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另外,还有服务采购项目中涉及配套的货物(产权归采购人所有的)未执行节能环保政策。
*.未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有的采购需求付款方式不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如江安县仁和镇红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商务要求“付款方式:工程正式开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 %;办理结算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 与《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号)“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相冲突。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采购品目繁多,难以准确表述需求。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共涉及货物、工程、服务**个门类(货物类*个门类、工程类**个门类、服务类**个门类)、***个大类,共****个品目,每一个门类、品目相似度很高,难以准确区分,导致采购人在设置技术参数、服务要求等条件时不能准确表达。
(二)对采购需求把握不准确。个别采购项目复杂,采购人单独难以完成技术参数、评审因素等核心条款设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需求或直接让心仪的供应商编制采购需求等。没有真正的从单位实际所需、货比多家去编制采购需求,使采购需求要么过于简单,不能详细描述所需商品的实质参数,无法确保商品质量;要么在参数中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歧视性条款。
(三)评审因素设置不科学。采购人在设置评审因素时应当量化而未量化,设置了倾向性或具有排斥性的要求或指标、资质等,未充分考虑技术参数中实质性条款及重要参数条款,需求与评审因素不相适应,已取消的资质还作为评审因素等情况。
(四)采购政策理解不到位。部分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政策理解不到位,不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采购需求时对采购需求认识不到位,导致采购需求的技术、商务要求表述不完整、不充分,或出现未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甚至出现差别性、倾向性、歧视性条款。
三、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建议
(一)严格采购需求编制。一是准确把握采购需求。采购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需求调查工作。采购需求调查可选择咨询、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等方法。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调查等应当选择真实、有效的信息,信息来源应有充分依据且符合当前市场实际,不得随意编造。在采购需求调查中,主管预算单位要开展共性需求梳理,对采购量大的货物和服务,可牵头组织或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带量集中采购。二是科学设置评审因素。严格落实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进行评审。评分细则中,用优良中差不易量化、细化的人为主观分值评审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歧视性。应坚持客观因素最大化原则。客观因素指的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某种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物品,并以此作为评判某种情况存在与否的参照因素。在设置评分细则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多地将客观因素作为评判的对象,从而保护潜在供应商的权益。
(二)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增强法治意识。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从事政府采购活动,杜绝违法违规采购行为的发生。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单位,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采购人应加强组织管理,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采购人要对采购项目的需求制定、采购文件编制、评审过程监督、合同签订与履行等全过程负责,确保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决策机制、采购流程、期限要求等内容,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防控,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采购人应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内控制度。
(三)提升采购人业务水平。要建立从业人员长效培训机制,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职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人岗适应,高效运行。集中采购机构要强化对采购人的业务指导,要求采购人从单位实际出发,编制采购需求,积极加强与采购人的对接和沟通交流,积极为采购人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跟进落实项目进场交易前置手续,力促项目尽快进场、尽早交易。
(四)切实加强对采购人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采购人的监管力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采购人的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确保政府采购合法合规。二是健全采购文件集中会审机制。以集体会议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集中讨论,会审结束后形成修改建议函。会审意见明确相关采购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采购人应当采纳。采购人拒不修改的,由县政府采购中心书面上报县财政局,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存档。在县财政局处理意见未批复之前暂停项目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