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1-03 00:00:00
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都江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都江堰市****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的通告
来源:都江堰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 字体:【大 中 小】
为做好****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规划布点、申请、许可、经营、回收等相关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
(四)《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五)《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六)《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七)《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二、时间安排
(一)规划布点公告时间:****年*月*日。
(二)申请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临时零售经营许可审核时间:****年*月**日至*月**日。都江堰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烟花爆竹专家、蒲阳街道、玉堂街道、青城山镇、天马镇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对申请人提供的点位进行审核,在不超过镇(街道)场镇布点规划的限额中确定许可对象,若合格的申请人数超过场镇布点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在合格的临时零售经营申请人中确定许可对象,全程录音录像。临时零售经营许可结果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销售)人员培训考核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五)临时零售经营许可办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六)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向临时零售经营点配送烟花爆竹产品时间:****年*月*日(农历腊月十八)至****年*月*日(农历正月十五)。
(七)临时零售经营点经营时间:****年*月**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至****年*月*日(农历正月十五)。
(八)****年*月*日零时起,停止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后,临时零售经营点未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按相关规定或配送协议约定回收处置,不得非法经营、储存、处置。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附件*);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位照片(远、近景*寸照片各*张);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含:烟花爆竹零售);
*.《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附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鲜章,申请书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无公章由本人签名并按指印)。
四、申请单位、地点
受理报名地点:都江堰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黄先生;
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号*楼;
咨询电话:************。
许可证申请单位: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附件:*.《都江堰市****年烟花爆竹非禁燃禁放区域临时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表》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模板)》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 ⠂⠂⠂都江堰市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都江堰市****年烟花爆竹非禁燃禁放区域临时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表》
附件*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 《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模板)》
附件*《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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