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2
四川/攀枝花 质疑投诉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攀枝花-2026-01-02 00:00:00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构玩居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南充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号(建行家属院二单元*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存在主观恶意扣分情形,未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及方法开展评审工作:我公司已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整提供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方案,无缺项漏项;但评审委员会毫无理由就对我公司进行扣分,该评审结论与采购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不符,缺乏客观依据。 代理机构的回复内容以“得分情况,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为由,拒绝提供主观分得分明细。被投诉人未依法公示主观分得分明细,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招标文件约定,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我方在参与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及查看评审结果公示后,发现中标单位“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与“四川汉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蓝羡鸟无人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明显围标串标嫌疑及投标报价异常关联,该行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招标公平性及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 被投诉人仅以“天眼查”查询结果否定关联关系,未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审查实质关联,核查标准片面;原评审专家专项复核未全面排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串通情形,对报价之外的协同迹象未予核查;三家单位存在隐性关联及非规律性报价协同,符合围标串标本质特征。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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