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做出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进驻写字楼(商业)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如果甲方对专用部分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甲方不得在写字楼(商业)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犯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
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小时内不予清理的,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理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可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写字楼(商业)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甲方须服从写字楼(商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停放车辆。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和制止。
**、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进驻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的,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的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为维护本服务区域的安定和良好经营氛围,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为确保广告招牌整体美观与写字楼(商业)氛围的统一性,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制作设计前应到长沙成城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部进行审核,同意后再到岳麓区城管局进行审批,完成后将审批意见到物业服务中心留存(详见《二次装修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