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2-31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西柯街道丙洲社区城中村治理村庄综合环境整治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 章第 *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 、② 、③ 、④ 、⑤ 、⑥ 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修改为:“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 列第① 、② 、③ 、④ 、⑤ 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 增加:⑤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最近三个评价周期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均为 * 等级;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第 *.*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第 *.*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综合评价期数不同的,以最少期数计算)。 三、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纪要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西柯街道办事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