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侨天骏13#楼东单元南、北电梯更新答疑澄清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5-12-31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融侨天骏13#楼东单元南、北电梯更新答疑澄清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12-31 00:00:00
安徽/合肥-2025-12-31 00:00:00
融侨天骏**#楼东单元南、北电梯更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融侨天骏**#楼东单元南、北电梯更新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融侨天骏**#楼东单元南、北电梯更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做如下答疑澄清,请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一、“*、招标文件第 ** 页设备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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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牌、型号 |
主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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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单元北梯 |
三菱********,奥的斯****,日立***, 迅达****,通力***** |
载重:≥******; 速度:≥*.**/* 层站门:**层**站**门; |
交钥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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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单元南梯 |
三菱********,奥的斯****,日立***, 迅达****,通力***** |
载重:≥******; 速度:≥*.**/* 层站门:**层**站**门 |
交钥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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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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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述电梯品牌及型号是否仅作参考?不做响应条件?且此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建议删除。”
回复:上述品牌、型号为推荐(或参考)品牌、型号,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上述推荐(或参考)的品牌、型号的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故不做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此答疑澄清公告做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人:董源
电 话:*************转***、***(***********)
邮 箱:*********@**.***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