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0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2-31
四川/宜宾 变更澄清
补遗文件0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宜宾-2025-12-31 00:00:00
四川/宜宾-2025-12-31 00:00:00
补遗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文件***号 项目名称: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坤泰湖等工程监理 一、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界面招标公告中本项目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填写有误,因系统中公告无法更改,公告内容请各位投标人以系统上传的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为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以上二、三项涉及的时间修改及其余涉及的时间节点修改,同步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更正。 四、其他 (一)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投标及评标时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与补遗文件为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二)其余内容未变更。 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