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2025-12-31 00:00:00
新东坊步行街物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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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坊步行街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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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新东坊步行街物业服务。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江溪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服务期限: *年(****年*月*日*****年*月**日)。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东坊步行街物业服务,主要包括步行街的保洁、停车管理、日常巡查、垃圾分类收集等日常综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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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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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年*月—****年**月的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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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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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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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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