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5-12-31 00:00:00
任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任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任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勘察设计) |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计【含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配合中间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等)】,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 |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励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
| 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东泰山资源勘查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中鼎华创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贝天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企业资质等级 | ①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②工程测量乙级;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甲级;②工程测量乙级;③市政行业乙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甲级;②工程测量乙级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
| 测绘勘察设计费费率(%) | *.**% | *.**% | *.**% | |
| 质量 | 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行业要求,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 | 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行业要求,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 | 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行业要求,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通过。 | |
| 服务周期 | 设计周期:**日历天; 服务周期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包括勘察设计各阶段服务及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后续服务。 | 设计周期:**日历天; 服务周期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包括勘察设计各阶段服务及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后续服务。 | 设计周期:**日历天; 服务周期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包括勘察设计各阶段服务及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后续服务。 |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东泰山资源勘查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何玉磊 | 项目负责人 | 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高梅 | 项目负责人 | 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鲁*************** |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鼎华创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贝天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陈敏 | 项目负责人 |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 |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肖科长联系电话:************ | ||||
| 其他事项 | / |



